食品检测

了解最新膳食纤维检测行业动态

膳食纤维检测相关服务热线:

膳食纤维检测中低聚果糖等益生元组分是否需要测定

食品检测
2025-10-09
0
奥创检测实验室

本文包含AI生成内容,仅作参考。如需专业数据支持,请务必联系在线工程师免费咨询。

膳食纤维检测的实际工作中,低聚果糖等益生元组分是否需要纳入测定范围,是食品营养分析、工业生产及监管领域常遇的问题。这一问题既涉及膳食纤维与益生元的概念边界,也关联到食品营养标签的准确性、消费者对健康成分的认知,以及产业对原料品质的把控需求,需从多维度展开分析。

膳食纤维与益生元的概念辨析

要回答低聚果糖是否需在膳食纤维检测中测定,首先需明确两者的概念边界。根据GB/T 20880-2007《膳食纤维术语》,膳食纤维是指植物中天然存在的、提取的或合成的碳水化合物的聚合物,其聚合度≥3,不能被人体小肠内的消化酶分解,并对人体有健康益处。而益生元的定义则来自FAO:一种选择性地刺激宿主肠道内一种或几种有益菌的生长和活性,从而改善宿主健康的非消化性物质。

低聚果糖(FOS)是由2-10个果糖基通过β-1,2糖苷键连接而成的低聚糖,它既符合膳食纤维“不可被小肠消化”的核心特征——人体缺乏分解β-1,2糖苷键的酶,无法在小肠吸收;也满足益生元“选择性促进双歧杆菌等有益菌生长”的功能属性。因此,低聚果糖属于膳食纤维与益生元的交叉重叠组分,而非完全独立的两类物质。

但需注意,并非所有益生元都是膳食纤维(如某些多糖或蛋白质类益生元可能不符合“碳水化合物聚合物”的定义),也并非所有膳食纤维都具备益生元功能(如部分不可溶性膳食纤维仅能增加粪便体积,无明显调节菌群作用)。这种概念上的交叉性,是低聚果糖测定争议的根源。

低聚果糖在膳食纤维中的归属争议

低聚果糖是否应被计入膳食纤维总量,不同标准与学术观点存在差异。例如,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在“膳食纤维”的注释中提到,“其他膳食纤维”包括低聚果糖、菊粉等,这意味着在我国营养标签体系中,低聚果糖可被视为膳食纤维的一部分。但在AOAC的膳食纤维检测标准中(如AOAC 991.43),传统膳食纤维仅包含不可溶性和可溶性膳食纤维(如纤维素、果胶),低聚果糖需单独通过AOAC 2001.02等方法测定,未被纳入总膳食纤维的默认范围。

学术上的争议则集中在“膳食纤维的核心特征”上:支持纳入的观点认为,低聚果糖满足“不可消化、到达大肠、具有健康益处”的膳食纤维三要素,应与传统膳食纤维合并计算;反对者则认为,膳食纤维的经典定义强调“植物来源”或“聚合度≥3”(低聚果糖聚合度2-10,部分符合),且其“益生元功能”是额外属性,不应混淆膳食纤维的基本定义。

这种争议直接影响检测实践:若企业需在营养标签上标注“膳食纤维”含量,若遵循GB 28050,则需将低聚果糖计入;若遵循AOAC标准,则可能仅测传统膳食纤维,导致同一产品在不同地区的标签数值差异。

现行检测标准对低聚果糖的规定

我国现行膳食纤维检测标准主要是GB 5009.88-2014《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该标准采用酶-重量法,测定的是“总膳食纤维”(包括不可溶性和可溶性膳食纤维),但方法原理是通过淀粉酶、蛋白酶、葡萄糖苷酶去除可消化的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剩余的残渣即为膳食纤维。由于低聚果糖的β-1,2糖苷键无法被葡萄糖苷酶分解,理论上会被保留在残渣中,因此GB 5009.88-2014可能会将部分低聚果糖计入总膳食纤维。

但问题在于,低聚果糖的聚合度较低(2-10),而GB 5009.88-2014的方法对“聚合度≥3”的碳水化合物有较好保留,但聚合度为2的低聚果糖(如蔗糖水解的双果糖)可能会因分子量过小而流失。因此,若需准确测定低聚果糖的含量,需采用专门针对低聚糖的检测标准——GB 5009.255-2016《食品中低聚果糖的测定》,该标准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可精准定量样品中的低聚果糖(包括蔗果三糖、蔗果四糖、蔗果五糖等)。

从监管角度看,若企业宣称“膳食纤维含量”,需明确其测定方法:若使用GB 5009.88-2014,可能包含部分低聚果糖;若需单独标注低聚果糖含量,则必须使用GB 5009.255-2016。这种“双重标准”的存在,要求检测人员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测定方案。

食品工业中的实际需求驱动

在食品工业中,低聚果糖的测定需求主要来自原料把控与产品定位。例如,菊芋是低聚果糖的主要天然来源,企业采购菊芋提取物时,需测定其中低聚果糖的含量(通常要求≥50%),以确保原料品质符合配方要求——若原料中低聚果糖含量不足,会导致最终产品的益生元功能达不到设计目标,或需增加添加量而提高成本。

在产品生产环节,低聚果糖常被用作“功能性甜味剂”或“膳食纤维强化剂”。例如,某品牌代餐粉宣称“每100g含15g膳食纤维”,其中可能包含5g传统膳食纤维(如燕麦β-葡聚糖)和10g低聚果糖。若未测定低聚果糖含量,无法验证标签数值的准确性,可能面临监管处罚或消费者投诉。

此外,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低聚果糖是常见的添加成分(模拟母乳中的低聚糖),需严格按照GB 10765-2010《婴儿配方食品》的要求测定其含量,确保在“0.3-3.0g/100kcal”的安全范围内。这种强制要求进一步凸显了低聚果糖测定在特定食品品类中的必要性。

营养学评价的准确性要求

从营养学角度,膳食纤维的健康益处与低聚果糖的功效虽有重叠,但侧重不同:传统膳食纤维的主要作用是增加粪便体积、延缓碳水化合物吸收(调节血糖)、降低血清胆固醇;而低聚果糖的核心功效是通过选择性增殖双歧杆菌,改善肠道微生态平衡,进而提升免疫力、促进矿物质吸收。

若膳食纤维检测中未包含低聚果糖,可能导致营养学评价的偏差。例如,某产品的传统膳食纤维含量为5g/100g,低聚果糖含量为8g/100g,若仅测传统膳食纤维,会低估产品“总健康碳水化合物”的含量,消费者可能误以为产品的健康价值仅来自传统膳食纤维,而忽略了益生元的贡献;反之,若将低聚果糖计入膳食纤维总量(13g/100g),需在标签上明确说明“含低聚果糖”,以避免误导消费者对膳食纤维类型的认知。

此外,在临床营养研究中,若需评估某食品对肠道健康的影响,既需测定传统膳食纤维含量(反映通便效果),也需测定低聚果糖含量(反映菌群调节效果),两者的联合测定才能提供完整的营养学数据。

检测技术的可行性与实践要点

低聚果糖的测定技术已较为成熟,现行标准方法可满足需求。GB 5009.255-2016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以氨基柱为分离柱,乙腈-水为流动相,示差折光检测器检测,可分离并定量低聚果糖的主要组分(GF2、GF3、GF4等)。该方法的回收率达90%-105%,相对标准偏差≤5%,具备良好的准确性与重复性。

实践中需注意样品前处理的重要性:低聚果糖易溶于水,需用80℃热水提取样品中的可溶性成分,再通过沉淀或过滤去除蛋白质、脂肪等干扰物质;对于复杂基质(如含乳饮料),需先用蛋白酶分解蛋白质,避免其与低聚果糖结合影响测定。

此外,若需同时测定传统膳食纤维与低聚果糖,可采用“分步测定法”:先用GB 5009.88-2014测定总膳食纤维(包含部分低聚果糖),再用GB 5009.255-2016测定低聚果糖的准确含量,两者结合可全面反映样品中“不可消化碳水化合物”的组成与总量。这种方法虽增加了检测步骤,但能满足多维度的需求。

标签: 膳食纤维检测

有膳食纤维检测相关疑问?

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解答您的疑问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