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电子玩具防触电保护测试IEC标准与国标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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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电子玩具的防触电保护是玩具安全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儿童的身体安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IEC 62115标准与我国GB 19865国家标准均对电玩具的防触电测试做出规定,但在适用范围、测试细节等方面存在差异。本文从多个维度对比两者的具体要求,为企业合规生产与监管提供参考。
测试适用范围的边界差异
IEC 62115《电玩具的安全》适用于“设计用于14岁以下儿童的电玩具”,核心是“玩具的设计意图”——即使某玩具实际被 older儿童使用,只要设计目标是14岁以下,仍需满足要求。其覆盖的电玩具类型包括电池驱动、充电式、外接电源式等所有“依赖电实现功能”的玩具。
我国GB 19865-2005直接采用IEC 62115的框架,但增加了“实际使用场景”的考量。例如,若玩具标注为“8岁+”,但测试发现3岁儿童可轻松操作,需额外满足3岁以下儿童的防触电要求。
此外,GB还明确将“教学用电玩具”纳入范围,要求其同时符合教育器材的安全标准,而IEC未单独提及。
测试样品的制备要求
IEC 62115要求测试样品为“出厂状态的最终成品”,需包含所有原装配件(电池、充电器、说明书),数量至少3个——分别用于正常使用、滥用测试和备用。若有可替换部件(如电池盖),需提供替换件样品。
GB 19865在样品数量与状态上与IEC一致,但额外要求“国内销售的玩具需提供中文说明书样品”。例如,进口玩具需补充中文说明书后再测试,而IEC测试中说明书可使用任意语言。
此外,GB对“预处理”更具体:充电玩具需先充至满电,模拟真实使用状态后再测试,IEC则仅要求“按说明书处理”。
防触电结构的核心细节
IEC 62115对“可触及性”的判定用IEC 61032 B型试验指(模拟3岁以下儿童手指,直径12mm、长度80mm),施加10N力,若试验指接触到金属带电部件,即判定为“可触及”。3岁以上儿童玩具用16号试验指(更细),试验力不变。
GB完全采用IEC的试验指类型,但增加“皮肤接触面积”要求:若带电部件被试验指接触的面积超过5mm²,视为“危险”。
此外,GB对绝缘材料的防火等级更严格——需达到GB 8410的B级(燃烧速度≤100mm/min),而IEC仅要求绝缘厚度≥0.8mm且通过球压试验。
对于电池盒,IEC要求“需工具打开”(如螺丝),GB则进一步要求“开启力≥50N”(3岁以下儿童无法打开)。例如,卡扣式电池盖若开启力不足50N,需改为螺丝固定,而IEC仅关注“是否需要工具”。
测试工具与步骤的差异
IEC使用的试验指可采用金属材质(表面绝缘),而GB要求试验指为“非导电塑料”(符合GB/T 16842-2008)。操作步骤上,IEC是“正常使用→滥用→测试可触及性”,GB则调整为“滥用→正常使用→测试”——理由是滥用后玩具更易损坏,需优先测试最危险状态。
以充电玩具为例,IEC测试“充电至满电后”的接口可触及性,GB则测试“充电过程中”的接口——因为充电时接口带电风险更高。
此外,GB要求测试“充电线的拉力”:若充电线被拉出超过5mm,需确保内部导线不外露,IEC未做此规定。
异常情况的判定标准
IEC定义“危险带电部件”为“电压>24V的可触及部件”,绝缘电阻<1MΩ视为失效。测试用电压表测电压,超过24V即不符合,无论是否有绝缘覆盖。
GB在电压阈值上与IEC一致,但增加“直流电流”例外:若玩具用直流电源(如电池),电压>24V但电流<0.5mA,视为“安全”。而IEC仅关注电压。对于潮湿环境测试,GB将放置时间从IEC的48小时延长至72小时(模拟国内高湿度地区),更严格。
标识与说明的合规要求
IEC要求玩具标注“电玩具”符号(闪电)、CE标识(欧盟市场),说明书包含“防触电注意事项”,语言不限。GB则强制要求“国内销售玩具标注CCC标识”,警告语必须为中文(如“请勿让儿童接触带电部件”),字体≥5号字(约1.5mm)。
此外,GB要求标识需位于玩具主表面(正面或底部),不能被配件遮挡——例如电池盒上的“需工具打开”标识,必须印在盖子显眼位置,而IEC允许印在说明书中。充电接口旁需标注中文“充电时请勿触摸”,IEC仅要求“警示存在”即可。